财务处工作职责
一、在学院董事会和党委的领导下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》等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,对学院的收支财务进行全面管理,计划、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,维护财经法规,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。
二、根据学院长期发展规划,负责编制中、长期资金需求计划,做好经济预测;积极开拓筹资渠道,依法多方筹资、融资,满足学院发展的需求。
三、 深入调研、了解教学第一线的实际需求,以“积极稳妥、保障供给”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,编制年度收支预算,确保教学需求,确保财务平稳运行。
四、 依法、依制度组织下属科室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,准确办理审核、报账、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。
五、 根据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,依法收取学费、住宿费等,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。
六、 负责对各类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的审核。
七、 负责对独立账户收支核算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及监督,并根据学院的安排,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。
八、 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全院固定资产、物资的管理。
九、 定期向学院领导和教代会报告收支预算、年终决算的执行情况,及时、准确、真实、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,接受学院领导及审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。
十、 根据学院安排,参与基本建设、维修工程、设备购置等项目的招标活动,审查经济合同,以保障经济活动依法、有序进行。